各分支机构:
创建一流学会与培育一流分支机构工作息息相关,为更好开展明年工作,拟对2024年度工作成果进行总结和评价,我会按照省科协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》精神,依据《分支机构工作考核管理办法》(川建学〔2021〕21号),现将分支机构自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自评
对照学会《分支机构工作考核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“办法”)(附件1),各分支机构负责人(主任、副主任、秘书长),在充分了解“办法”的基础上做好自评工作。
二、工作总结、计划
各分支机构依据“办法”条文,按要求开展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,提高工作有效性、针对性。
三、提交资料
(一)电子版资料
1.分支机构自评表(附件2),自评表电子文档名称为自评总分+分支机构名称。
2.分支机构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。
3.按照分支机构自评表顺序,每项提供必要的佐证资料。
(二)纸质资料
分支机构自评表、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一式壹份,由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后报送。
四、提交时间
请于2024 年12月30 日(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截止时间为12月13日)前提交学会秘书处办公室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严钕心 17683266699
邮 箱:sctmxh@163.com
秘书处地址:四川省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688号大源国际中心A1栋14楼
附 件:1.《分支机构工作考核管理办法》
2.分支机构自评表
3.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内容大纲
四川省土木建筑学会
2024年12月10日
附件:824b264b0e3fa0cff788d6ee9898cb2d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