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市州学会、分支机构、单位会员及相关单位:
为加强四川土木建筑科普能力建设,规范四川土木建筑科普基地(以下简称“科普基地”)的运行和管理,我会第十二届十二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《四川土木建筑科普基地管理办法(试行)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落实执行。
附件:《四川土木建筑科普基地管理办法(试行)》
四川省土木建筑学会
2024年9月11日
附件:《四川土木建筑科普基地管理办法(试行)》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