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、《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5〕13号)和国家质检总局、国家标准委《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》(国质检标联〔2016〕109号)的精神,按照《四川省土木建筑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规定,经前期企业申报和秘书处初步讨论,确定学会建筑工业化专委会的编制《自修复防护片材建筑防水构造图集》团体标准,正式进入学会团体标准立项程序。现根据程序要求,将该团体标准立项申请向社会公示,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。
本标准立项申请公示期为15天(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0月9日),公示期内,如有任何个人、单位对上述申请立项的标准有异议或者建议,请来函说明。
附件:四川省土木建筑学会团体标准拟立项《自修复防护片材建筑防水构造图集》团体标准申请书。
联系电话:028-83374296
联 系 人:鲁兆红 刘梦云
邮 箱:sctmxh@163.com
四川省土木建筑学会
2021年9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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