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理事、常务理事:
学会2019年10月31日换届至今一年来,按照学会 2016 年 11 月 11 日第十一届四次理事会、六次常务理事(扩大)会修订审议通过的《四川省土木建筑学会监事会条例》相关规定,现将2020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:
一、按《监事会条例》相关规定履行监督职责
1.学会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均能良好执行学会《章程》,两会均按《章程》规定开展活动召开会议。针对2020年度的疫情特殊情况,日常工作不间断,线上线下相向进行,学会工作开展正常,所做决议均符合学会《章程》且逐项有回声、落地。
2.学会理事长、秘书长均能认真、负责、开拓创新履职;常务理事的大多数对学会工作热心、履职,领导、指导秘书处开展工作。
二、认真按《监事会条例》开展工作
1.监事会主席本人每次都列席所有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(含线上或派人代为参会),并派监事张霞参加秘书处办公会,记录参会人员情况及参会人数是否达到法定人数,会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。
2.按《监事会条例》第八章第三十三条规定,监事会工作基本做到常态化、规范化,日常事务工作由学会秘书处承担。
3.本报告对四川省土木建筑学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。本次会议后,此工作报告挂学会官网。
2021年1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