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:
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《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》(建科〔2007〕206号)、省住建厅《关于转发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〉的通知》(川建勘设科发〔2018〕97号)、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》(DBJ51/T 009-2018)等评价办法、标准,我会组织完成了对“眉山万达广场”、“宜宾万达广场购物中心”、“内江师范学院新校区一期工程——图书馆”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评价工作。经专家评审通过,并向社会公示无异议,“眉山万达广场”项目(申报单位:眉山万达广场置业有限公司、眉山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、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)获得一星级绿色建筑运营评价标识。“宜宾万达广场购物中心”项目(申报单位:宜宾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、宜宾万达广场置业有限公司、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)获得一星级绿色建筑运营评价标识。“内江师范学院新校区一期工程-图书馆”项目(申报单位:内江师范学院、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(集团)有限公司)获得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。
特此通告。
四川省土木建筑学会
2020年12月11日